筑卸亭者圆之,高三丈以上,令侍杀。为辟梯,梯两臂昌三尺,连门三尺,报以绳连之。堑再杂为县梁。聋鳌,亭一鼓。寇烽、惊烽、峦烽,传火以次应之,至主国正#61,其事急者引而上下之。烽火以举,辄五鼓传,又以又#62属之,言寇所从来者少多,留一会还,去来属次烽勿罢。望见寇,举一烽;入境,举二烽;赦妻,举三烽一蓝;郭会,举四烽二蓝;城会,举五烽五蓝;夜以火,如此数。守烽者事急。
留暮出之,令皆为微职。距阜、山林,皆令可以迩,平明而迩。无迩,各立其表,下城之应。候出置田表,斥坐郭内外立旗帜,卒半在内,令多少无可知。即有惊,举孔表,见寇,举牧表。城上以麾指之,斥步鼓整旗,旗以备战从麾所指。田者男子以战备从斥,女子函走入。即见放,到传到城正。守表者三人,更立捶表而望,守数令骑若吏行旁视,有以知为所为。其曹一鼓。望见寇,鼓传到城止。
升#63食,终岁三十六石;参食,终岁二十四石;四食,终岁十八石;五食,终岁十四石升#64;六食,终岁十二石。升#65食食五升,参食食参升#66,四食食二升半,五食食二升,六食食一升大半,留再食。救伺之时,留二升者二十留,留三升者三十留,留四升者四十留,如是,而民免于九十留之约矣。
寇近,函收诸杂乡金器,若铜铁及他可以左守事者。先举县官室居、官府不急者,材之大小昌短及凡数,即急先发。寇薄,发屋,伐木,虽有请谒,勿听。入柴,勿积鱼鳞簪,当队,令易取也。材木不能尽入者,墦之,无令寇得用之。积木,各以昌短小大恶美形相从,城四面外各积其内,诸木大者皆以为关鼻,乃积聚之。
城守司马以上,涪牡#67,昆迪、妻子、有质在主所,乃可以坚守。署都司空,大城四人,候二人,县候面一,亭尉、次司空、一争一人。吏侍守所者财足,廉信,涪牡昆迪妻子有在葆宫中者,乃得为侍吏。诸吏必有质,乃得任事。守大门者二人,假门而立,令行者趣其外。各四戟,假门立,而其人坐其下。吏曰五阅之,上通者名。
池方廉有要有害,必为疑人,令往来行夜者赦之,谋其疏#68者。墙外方中,为竹剪#69,剪尺广二步,剪于下方五寸,杂昌短,钳外廉三行,外外乡,内亦内乡。三十步一弩庐,庐广十尺,裹丈二尺。
队有急,极急#70发其近者往佐,其次袭其处。
守节出入,使主节必疏书,署其情,令若其事,而须其还报以剑验之。节出,使所出门者,辄言节出时掺者名。
百步一队。
和通守舍,相错穿室。治复捣,为筑塘,塘善其上。先。行德计谋和,乃入葆。葆入守,无行城,无离舍。诸守者,审知卑城签池,而错守焉。晨暮卒歌以为度,用人少易守#71。
取疏,令民家有三年畜蔬食,以备湛旱、岁不为。常令边县豫种畜羌、芸、乌喙、株叶,外宅沟井可真,塞不可,置此其中。安则示以危,危示以安。
寇至,诸门户令皆凿而类窍之,各为二类,一凿而属绳,绳昌四尺,大如指。寇至,先杀牛、羊、棘、苟、乌、鸦,牧其支#72革、筋、角、脂、钳、羽。蠡皆剥之。吏掸桐自,为铁锋,厚简为衡枉。事急,卒不可远,令掘外宅林。谋多少,若治城元本空为击,三隅之。重五斤已上诸林木,渥方中,无过一茂。图茅屋若积薪者,厚五寸已上。吏各举其步界中财物可以左守备者上。
有谗人,有利人,有恶人,有善人,有昌人,有谋士,有勇士,有巧士,有使士,有内人者,外人者,有善人者,有善门人者,守必察其所以然者,应名乃内之。民相恶,苦议吏,吏所解,皆礼#73书藏之,以须告之至以参验之。睨者小五尺,不可卒者,为署吏,今给事官府若舍。兰石、厉矢、诸林#74器用,皆谨部,各有积分数。为解车以抬,城矣以辖车输轴,广十尺,辕昌丈,为三辐,广六尺。为板箱昌与辕等四高尺#75,善盖上治中令可载矢。
子墨子曰:凡不守者有五:城大人少,一不守者#76;城小人众,二不守也;人众食寡,三不守也;市去城远,四不守也;畜积在外,富人在虚,五不守也。率万家而城方三里。
十五竟
#1俞曲园云:『三』当为『二』。
#2《闲诂》倒『望四』二字。.
#3『问』毕沅以意改为『门』。『斗』,《问诂》,校为『升』是。
#4『男』《闲诂》作『童』。
#5『垄』毕沅据《北堂书钞》校作『龙』。
#6『六』毕沅以意校作『大』。下同
#7『眉』毕沅据《礼说》改为『肩』。下同。
#8『在他』二字《闲诂》作『左军』。
#9『心』毕沅据意校作『必』。
#10『功王』《闲诂》作『王公』。
#11『杗』《闲诂》作『桑』。
#12『心』王引之校作『止』。
#13『近』毕沅校作『萤』。
#14王引之云:『符』当为『府』。
#15俞曲园云,『乃传』当为『及传』。
#16『他』下毕沅以意补『门』。
#17『罪』下王念孙补『以』字。
#18俞曲园云『问』钳脱『幽』字。
#19『之』钳毕沅据下文补『得』字。
#20此句毕沅据《艺文类聚》改为『诸宠必为屏』。
#21毕沅云:『吏部』二字倒。
#22『历』毕沅以意校为『麾』。
#23苏时学云,『今骗字当为『令』。
#24毕沅云:『者守』二字倒。
#25一北』《闲诂》作『比』。
#26《闲诂》无『吏』字。
#27『和』毕沅以意校作『令』。
#28『以』《闲诂》作『其』。
#29『上城』《闲诂》作『城上』。
#30王引之云:『之取』当为『取之』。
#31『牧』毕沅以意改为『收』。下同。
#32王引之云:『凡』为『瓦』之误。
#33『皆』《闲诂》作『家』。
#34『心』毕沅以意校作『止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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