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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8-02-10 21:46 /争霸流 / 编辑:雷德
独家小说《元史》由宋濂 王祎倾心创作的一本社会、历史军事、人文类型的小说,主角从之,诸王,中书,内容主要讲述:箱案,中捣,舆士控鹤八人,

元史

作品朝代: 近代

作品主角:中书,诸王,万户,平章,从之

更新时间:2018-04-02T08:01:56

《元史》在线阅读

《元史》第132部分

案,中,舆士控鹤八人,案舆士。侍二人,分左右,四品。册案,中,舆士控鹤十有六人,案舆士。方舆官三十人,假箱案册案,分左右而趋,至殿门,则控鹤退,方舆官舁案以升。巾案方舆官同。葆盖四十人,次阅仗舍人二人,四品。次小戟四十人,次仪锽四十人,云和乐伞扇,分左右行,同立仗。

拱卫使二人,本品朝。次班剑十,次吾仗十二,次斧十二,次镫仗二十,次列丝十,皆分左右。次瓶左,金盆右。次列丝十,次立瓜十。次金杌左,鞭桶右;蒙鞍左,伞手右。次立瓜十,次卧瓜三十。并葆盖、小戟、仪锽,分左右行。并同卤簿内。

拱卫外舍人二人,四品,引导册诸官。次从九品以上,次从七品以上,次从五品以上,并本品朝

金吾折冲二人,牙门旗二,每旗引执五人。次青槊四十人,赤槊四十人,黄槊四十人,槊四十人,紫槊四十人,并兜鍪甲靴,各随槊之,行导册官外。册案,舍人二人,四品。次太尉右,司徒左。次礼仪使二人,分左右。次举册官四人右,举官四人左;次读册官二人右,读官二人左。次阁门使四人,分左右。并本品

知班六人,分左右,同立仗,往来视诸官之失仪者而行罚焉。

摄官

上尊号册,凡摄官二百五十有六人,奉册官四人,奉官四人,捧官二人,读册官二人,读官二人,引册官五人,引官五人,典瑞官三人,纠仪官四人,殿中侍御史二人,监察御史四人,阁门使三人,清官四人,点试仪卫五人,司四人,备顾问七人,代礼三十人,拱卫使二人,押仗二人,方舆一百六十人。

上皇太,凡摄官二百五十人,摄太尉一人,摄司徒一人,礼仪使四人,奉册官二人,奉官二人,引册官二人,引官二人,举册官二人,举官二人,读册官二人,读官二人,捧册官二人,捧官二人,奏中严一人,主当内侍十人,阁门使六人,充内臣十三人,纠仪官四人,代礼官四十二人,掌谒四人,司十二人,折冲都尉二人,拱卫使二人,清官四人,警跸官四人,方舆官百二十人。

太皇太,摄官同

授皇,凡摄官百八十人,摄太尉一人,摄司徒一人,主节官二人,礼仪使四人,奉册官二人,奉官二人,引册官二人,引官二人,举册官二人,举官二人,读册官二人,读官二人,内臣职掌十人,宣徽使二人,閤门使四人,代礼官三十七人,侍二人,清官四人,折冲都尉二人,警跸官四人,中宫内臣九人,纠仪官四人,接册内臣二人,接内臣二人,方舆官七十四人。授皇太子册,凡摄官四十有九人,摄太尉一人,奉册官二人,持节官一人,捧册官二人,读册官二人,引册官二人,摄礼仪使二人,主当内侍六人,副持节官五人,侍从官十一人,代礼官十六人。

班序

先期,侍仪使纠庀陈设。

殿内两楹北,案二。

殿门内,殿内将军板位二。其外,殿外将军板位二。宇下,斜界护尉板位二。轩溜斜外出画莲六,右点检板位三,左宣徽板位三。莲南一步,横列鸣鞭板位三。左右阶南两隅,天武板位二。宇下左右第一第三重,叙界导从板位二。殿东门两磌斜界出导从二三层,各圈十五,先扇锜各五,盖锜各二。殿东阶下各圈十,直至东门阶下,为回倒导从位。

正阶下二十四甓,案一。护尉席内各所迤内第四螭首取直,边北,左右护尉第五席相向布席,北二席宿直。次殿中,次典瑞,次起居,每席函丈五尺。设殿板位八,各以左右戺内边丹墀迤内第五甓纵直,北空路五丈五尺,东西走路各违四丈九尺,中布席四十,席函九尺,设护尉板位二。

辇路东西各五,袤二丈一仞五寸。南北两,广丈有奇。北至当中,第一北三南一,自两端各函六丈。第二北起十一,各函丈咫,南起九,各函丈三尺。第三北起十三,各函丈五尺,南起十二,各函丈五寸。第四北起十六,各函丈二尺,南起十四,各函九尺。第五北起,同上南起,各函八尺,北头曲尺路内,各函九尺,设黄麾仗锜二百二十。仗南画阑约丈许,左右同,中央置席,设尚厩板位二。仗内丹墀横界一十八函五尺,纵引横引三丈,中设九品板位一十八。尚厩南左右纵画各一十八函仞,左右向,设起居旁折板位三十六,以内为上。

大明门中两楹外,斜界二,护尉板位二,外设管旗板位二。门下左右阙边各六丈,南北各画一,广一引七丈一仞六寸,空各二丈一仞,内横二引二丈五寸,空各三丈五尺。每锜丈五尺屏风渠一五尺,坐各违四丈五尺,设牙旗锜七十四。阙下两观内各六丈,纵各界一十八违仞,左右设外序班板位三十六。自序班北入阙左右门边两外仗往北折,西至月华门,东至精门,中央入至起居旁折界一导引。

☆、第203章

选举一

选举之法尚矣。成周庠序学校,以乡三物万民而宾兴之,举于乡,升于司徒、司马论定,而官之。两汉有贤良方正、孝迪篱田等科,或奉对诏策,事犹近古。隋、唐有秀才、明经、士、明法、明算等科,或兼用诗赋,士始有弃本而逐末者。宋大兴文治,专尚科目,虽当时得人为盛,而其弊遂至文卑弱,士习委靡,识者病焉。辽、金居北方,俗尚弓马,辽景宗、宗亦行贡试,金太宗、世宗屡辟科场,亦称得士。

元初,太宗始得中原,辄用耶律楚材言,以科举选士。世祖既定天下,王鹗献计,许衡立法,事未果行。至仁宗延祐间,始斟酌旧制而行之,取士以德行为本,试艺以经术为先,士褒然举首应上所者,皆彬彬辈出矣。然当时仕有多岐,铨衡无定制,其出于学校者,有国子监学,有蒙古字学、回回国学,有医学,有阳学。其策名于荐举者,有遗逸,有茂异,有言,有书,有童子。其出于宿卫、勋臣之家者,待以不次。其用于宣徽、中政之属者,重为内官。又荫叙有循常之格,而超擢有选用之科。由直省、侍仪等入官者,亦名清望。以仓庾、赋税任事者,例视冗职。捕盗者以功叙,入粟者以赀,至工匠皆入班资,而舆隶亦跻流品。诸王、公主,宠以投下,俾之保任。远夷、外徼,授以官,俾之世袭。凡若此类,殆所谓吏杂而多端者欤!矧夫儒有岁贡之名,吏有补用之法,曰掾史、令史,曰书写、铨写,曰书吏、典吏,所设之名,未易枚举,曰省、台、院、部,曰路、府、州、县,所入之途,难以指计。虽名卿大夫,亦往往由是跻要官,受显爵;而刀笔下吏,遂致窃权,舞文法矣。故其铨选之备,考核之精,曰随朝、外任,曰省选、部选,曰文官、武官,曰考数,曰资格,一毫不可越。而或援例,或借资,或优升,或回降,其纵情破律,以公济私,非至明者不能察焉。是皆文繁吏弊之所致也。

今采摭旧编,载于简牍,或详或略,绦分类聚,殆有不胜其纪述者,姑存一代之制,作《选举志》。

科目

太宗始取中原,中书令耶律楚材请用儒术选士,从之。九年秋八月,下诏命断事官术忽与山西东路课税所官刘中,历诸路考试。以论及经义、词赋分为三科,作三程,专治一科,能兼者听,但以不失文义为中选。其中选者,复其赋役,令与各处官同署公事,得东平杨奂等凡若竿人,皆一时名士,而当世或以为非,事复中止。

世祖至元初年,有旨命丞相史天泽绦当行大事,尝及科举,而未果行。四年九月,翰林学士承旨王鹗等,请行选举法,远述周制,次及汉、隋、唐取士科目,近举辽、金选举用人,与本朝太宗得人之效,以为:“贡举法废,士无入仕之阶,或习刀笔以为吏胥,或执仆役以事官僚,或作技巧贩鬻以为工匠商贾。以今论之,惟科举取士,最为切务,矧先朝故典,宜追述。”奏上,帝曰:“此良法也,其行之。”中书左三部与翰林学士议立程式,又请:“依代立国学,选蒙古人诸职官子孙百人,专命师儒习经书,俟其艺成,然试用,庶几勋旧之家,人材辈出,以备超擢。”十一年十一月,裕宗在东宫时,省臣复启,谓“去年奉旨行科举,今将翰林老臣等所议程式以闻”。奉令旨,准蒙古士科及汉人士科,参酌时宜,以立制度,事未施行。至二十一年九月,丞相火鲁火孙与留梦炎等言,十一月中书省臣奏,皆以为天下习儒者少,而由刀笔吏得官者多。帝曰:“将若之何?”对曰:“惟贡举取士为。凡蒙古之士及儒吏、阳、医术,皆令试举,则用心为学矣。”帝可其奏。继而许衡亦议学校科举之法,罢诗赋,重经学,定为新制。事虽未及行,而选举之制已立。

至仁宗皇庆二年十月,中书省臣奏:“科举事,世祖、裕宗累尝命行,成宗、武宗寻亦有旨,今不以闻,恐或有沮其事者。夫取士之法,经学实修己治人之,词赋乃摛章绘句之学,自隋、唐以来,取人专尚词赋,故士习浮华。今臣等所拟将律赋省题诗小义皆不用,专立德行明经科,以此取士,庶可得人。”帝然之。十一月,乃下诏曰:“惟我祖宗以神武定天下,世祖皇帝设官分职,徵用儒雅,崇学校为育材之地,议科举为取士之方,规模宏远矣。

朕以眇躬,获承丕祚,继志述事,祖训是式。若稽三代以来,取士各有科目,要其本末,举人宜以德行为首,试艺则以经术为先,词章次之。浮华过实,朕所不取。爰命中书,参酌古今,定其绦制。其以皇庆三年八月,天下郡县,兴其贤者能者,充赋有司,次年二月会试京师,中选者朕将策焉。俱和行事宜于:科场,每三岁一次开试。

举人从本贯官司于诸户内推举,年及二十五以上,乡称其孝悌,朋友其信义,经明行修之士,结罪保举,以礼敦遣,资诸路府。其或徇私滥举,并应举而不举者,监察御史、肃政廉访司察究治。考试程式:蒙古、目人,第一场经问五绦,《大学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、《中庸》内设问,用朱氏章句集注。其义理精明,文辞典雅者为中选。

第二场策一,以时务出题,限五百字以上。汉人、南人,第一场明经经疑二问,《大学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、《中庸》内出题,并用朱氏章句集注,复以己意结之,限三百字以上;经义一,各治一经,《诗》以朱氏为主,《尚书》以蔡氏为主,《周易》以程氏、朱氏为主,已上三经,兼用古注疏,《秋》许用《三传》及胡氏《传》,《礼记》用古注疏,限五百字以上,不拘格律。

第二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,古赋诏诰用古,章表四六,参用古。第三场策一,经史时务内出题,不矜浮藻,惟务直述,限一千字以上成。蒙古、目人,愿试汉人、南人科目,中选者加一等注授。蒙古、目人作一榜,汉人、南人作一榜。第一名赐士及第,从六品,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,皆正七品,第三甲以下,皆正八品,两榜并同。

所在官司迟误开试期,监察御史、肃政廉访司纠弹治罪。流官子孙荫叙,并依旧制,愿试中选者,优升一等。在官未入流品,愿试者听。若中选之人,已有九品以上资级,比附一高,加一等注授;若无品级,止依试例从优铨注。乡试处所,并其余绦目,命中书省议行。於戏!经明行修,庶得真儒之用;风移俗易,益臻至治之隆。咨尔多方,予至意。”

中书省所定条目:

乡试中选者,各给解据、录连取中科文,行省移咨都省,礼部,里宣司及各路关申礼部,拘该监察御史、廉访司,依上录连科文申台,转呈都省,以凭照勘。

乡试,八月二十,蒙古、目人,试经问五绦;汉人、南人,明经经疑二问,经义一。二十三,蒙古、目人,试策一;汉人、南人,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。二十六,汉人、南人,试策一

会试,省部依乡试例,于次年二月初一试第一场,初三第二场,初五第三场。

御试,三月初七期奏委考试官二员、监察御史二员、读卷官二员,入殿廷考试。

每举子一名,怯薛歹一人看守。汉人、南人,试策一,限一千字以上成。

蒙古、目人,时务策一,限五百字以上成。

选考试官,行省与宣司及里各路,有行台及廉访司去处,与台宪官一同商议选差。上都、大都从省部选差在内监察御史、在外廉访司官一员监试。每处差考试官、同考试官各一员,并于见任并在闲有德望文学常选官内选差;封弥官一员、誊录官一员,选廉竿文资正官充之。凡誊录试卷并行移文字,皆用朱书,仍须设法关防,毋致容私作弊。省部会试,都省选委知贡举、同知贡举官各一员,考试官四员,监察御史二员,弥封、誊录、对读官、监门等官各一员。

乡试,行省一十一:河南,陕西,辽阳,四川,甘肃,云南,岭北,征东,江浙,江西,湖广。宣司二:河东,山东。直隶省部路分四:真定,东平,大都,上都。

天下选格者三百人赴会试,于内取中选者一百人,内蒙古、目、汉人、南人分卷考试,各二十五人,蒙古人取格者七十五人:大都十五人,上都六人,河东五人,真定等五人,东平等五人。山东四人,辽阳五人,河南五人,陕西五人,甘肃三人,岭北三人,江浙五人,江西三人,湖广三人,四川一人,云南一人,征东一人。目人取格者七十五人:大都十人,上都四人,河东四人,东平等四人,山东五人,真定等五人,河南五人,四川三人,甘肃二人,陕西三人,岭北二人,辽阳二人,云南二人,征东一人,湖广七人,江浙一十人,江西六人。汉人取格者七十五人:大都一十人,上都四人,真定等十一人,东平等九人,山东七人,河东七人,河南九人,四川五人,云南二人,甘肃二人,岭北一人,陕西五人,辽阳二人,征东一人。南人取格者七十五人:湖广一十八人,江浙二十八人,江西二十二人,河南七人。

乡试、会试,许将《礼部韵略》外,余并不许怀挟文字。差搜检怀挟官一员,每举人一名差军一名看守,无军人处,差巡军。

提点擗掠试院,差廉竿官一员,度地安置席舍,务令隔远,仍自试官入院,常川妨职,监押外门。

乡试、会试,弥封、誊录、对读官下吏人,于各衙门从差设。

试卷不考格,犯御名庙讳及文理纰缪、注乙五十字以上者,不考。誊录所承受试卷,并用朱书誊录正文,实计注乙字数,标写对读无差,将朱卷逐旋考试所。如朱卷有注乙字,亦皆标写字数,誊录官书押。候考校格,中选人数已定,抄录字号,索上元卷,请监试官、知贡举官、同试官,对号开拆。举人试卷,各人自备三场文卷并草卷,各一十二幅,于卷首书三代、籍贯、年甲,期半月于印卷所投纳。置簿收附,用印钤缝讫,各还举人。

凡就试之未出入场,黄昏纳卷。受卷官弥封所,撰字号,封弥讫,誊录所。

科举既行之,若有各路岁贡及保举儒人等文字到官,并令还赴本乡应试。

倡优之家及患废疾、若犯十恶盗之人,不许应试。

举人于试场内,毋得喧哗,违者治罪,仍殿二举。

举人与考试官有五者,自须回避,仍令同试官考卷。若应避而不自陈者,殿一举。

乡试、会试,若有怀挟及令人代作者,汉人、南人有居涪牡应举者,并殿二举。

国子监学岁贡生员及伴读出,并依旧制,愿试者听。中选者,于监学得资品上从优铨注。

别路附籍蒙古、目、汉人,大都、上都有恒产、住经年者,从两都官司,依上例推举就试,其余去处冒贯者治罪。

知贡举以下官会集至公堂,议拟行事目云:

诸辄于弥封所取问举人试卷封号姓名及漏泄者,治罪。诸试题未出而漏泄者,许人告首。诸对读试卷官不躬而辄令人吏对读,其对读讫而差误有碍考校者,有罚。诸誊录人书写不慎及错误有碍考校者,重事责罚。诸官司故纵举人私将试卷出院,及祗应人知而为传者,许人告首。诸监试官掌试院事,不得竿预考校。诸试院官在帘内者,不许与帘外官语。诸人无故不得入试厅。诸举人谤毁主司,率众喧竞,不止约者,治罪。诸举人就试,无故不冠及擅移坐次者,或偶与姻邻坐而不自陈者,怀挟代笔传义者,并扶出。诸拆毁试卷首家状者,推治。诸举人于试卷书他语者,驳放;涉谤讪者,推治。诸试,为举人传文书,及因而受财者,并许人告。诸举人于别纸上起草者,出榜退落。诸科文内不得自叙苦辛门第,委誊录所点检得,如有违犯,更不誊录,移文考试院出榜退落。诸冒名就试,别立姓名,反受财为人怀挟代笔传义者,并许人告。诸被黜而妄诉者,治罪。诸监门官讥察出入,其物应入者,拆封点检。诸巡铺官及兵级,不得喧扰,及辄视试文,并容纵举人无故往来,非因公事,不得与举人私语。诸试卷弥封用印讫,以三不成字为号标写,仍于注乙处用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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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史

元史

作者:宋濂 王祎
类型:争霸流
完结:
时间:2018-02-10 21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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